是指自專利局公告授予專利權之日起滿6個月后,任何單位或個人認為該專利權的授予不符合專利法規(guī)定條件的,可以向?qū)@麖蛯徫瘑T會提出宣告該專利無效的請求;專利復審委員會應對這種請求進行審查,作出宣告專利權無效或維持專利權的決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