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繳納專利費用有困難的,可以根據(jù)專利辦法向專利局提出費用減緩的請求。但不是所有的專利費用都可以減緩,根據(jù)法律規(guī)定,只有以下幾種費用可以請求減緩:(1)申請費。但是不包括發(fā)明的公布印刷費、申請附加費;(2)發(fā)明專利申請實質審查費;(3)復審費;(4)年費,自授予專利權當年起6年的費用。
如何辦理專利費用減緩?根據(jù)《專利費用減緩辦法》的規(guī)定,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請求專利費用減緩的,應當提交費用減緩申請書,必要時還應附具有關證明文件。提交的費用減緩請求書需按照由國家知識產(chǎn)權局制定的模板填寫,并且需要全體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簽字。
個人請求專利費用減緩的,應當在費用減緩請求書中如實填寫本人的年收入情況,必要時應根據(jù)專利局的要求,提供市級以上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出具的關于其經(jīng)濟困難情況的證明。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個人共同請求專利費用減緩的,應當在費用減緩請求書中如實填寫每個人的年收入情況,必要時應當更加專利局的要求,提供市級以上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出具的關于其經(jīng)濟困難情況的證明。
單位請求專利費用減緩的,應當在費用減緩請求書中,如實填寫經(jīng)濟困難情況,并附具有市級以上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出具的證明。個人與單位共同請求專利費用減緩的,個人應當在費用減緩請求書中如實填寫本人的年收入情況;單位應當如實填寫經(jīng)濟困難情況,并附具市級以上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出具的證明。